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相關通知,按照《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校發〔2020〕171号)(附件1,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和各學院推免學生實際情況,結合教育部下達的2021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名額,現對做好我校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推免辦法、名額分配、創新人才推免資格、拟推免學生名單等重要事項。成員如下:
組 長:王利鋒
副組長:王國強
成 員:孫俊奇 張宗弢 周 強 李寶永 代 磊
齊曉亮 鐘 新 丁洪浩 郝彥輝
教師代表 王 倩(經濟學院教學副院長)
郭玉鵬(化學學院教學副院長)
學生代表 馬櫻文(商學院18級)
宋逍怡(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19級)
教務處具體負責全校推免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聯系電話:85167687,電子郵箱:chenduo@jlu.edu.cn。
2.各學院按照學校《管理辦法》要求,成立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和推免工作監督小組。
3.學校監察處負責監督推免工作政策執行情況,推免工作監督舉報電話:85167449,電子郵箱:jjw@jlu.edu.cn。
二、名額分配
1.根據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2021年推免生總名額數,學校按推免生類型(“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創新人才”推薦等)進行統一分配。各類名額專項專用,在各項名額中如有因學生不符合條件或自願放棄而出現空餘名額時,學院需将空餘名額返還學校,若有挪用情況,下一年度按比例扣除名額。學校将返還名額用于對一流學科、前沿學科、基礎學科及國家發展急需的相關學科給予重點支持,相關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另外申請,經審批後劃撥給相應學院使用。各學院2021年推免生具體名額分配方案見附件2《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名額分配表》。
2.“常規推薦”名額按照各學院實際情況測算,同時,适當對“雙一流建設學科”、“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卓越人才教育計劃”等給予名額傾斜。
3.在學校組織開展的“直博生”推免生(本碩博推免)遴選工作中,初步确定了223名學生獲得推免資格,其名額涵蓋在此次分配給各學院的總名額中,所占指标由學院統籌安排。各學院要根據《管理辦法》中“直博生”推薦條件,對以上學生的推薦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核确認,最終确定人選。
4.學校繼續實施“創新人才”推免生遴選工作,遴選有創新精神、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選拔在相應學科領域取得創新成果或在某一領域做出創新成績的學生。學校為“創新人才”推免生劃撥90個名額,直接分配到各學部。“創新人才”推免生遴選工作通知由學校另行發布。
5.學校為在校期間應征入伍并已退役的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劃撥15個名額,為“2+3輔導員”劃撥10個名額;教育部為“研究生支教團”另行下達13個名額;為“國防科工單位補償計劃”另行下達8個名額(國防科技大學8個名額),由學校相關部門統一掌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推薦條件
1.推免生遴選要堅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遴選的重要内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錄取。同等條件下,參加志願服務、到國際組織實習者優先。
2.參加“常規推薦”、“直博生”、“創新人才”推免生必須符合《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各項推薦條件要求,申請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不得低于2.5;申請“創新人才”推薦、“研究生支教團”、“2+3輔導員”推薦的學生,平均學分績點不得低于2.3。
申請常規推薦、“直博生”推薦、“專項推免補償計劃”推薦的學生,允許曾有1門必修課程或限選課程不及格,但必須在當年推免工作開始前重修通過;申請“創新人才”推薦、“研究生支教團”、“2+3輔導員”推薦的學生,允許曾有2門必修課程或限選課程不及格,但必須在當年推免工作開始前重修通過。
外語成績要求具備良好的外語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語課程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以上或全國大學外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語N2及以上、俄語ТРКИ-2及以上);外語專業學生要求專業外語四級成績達到70分以上。
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号)精神,學校決定對于在校期間應征入伍并已退役的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按照《吉林大學關于應征入伍本科生退役複學後轉專業和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校教字〔2019〕33号)組織推薦,對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優先推薦。
4.“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的推薦條件由校團委另行發布;“2+3輔導員”推免生的推薦條件由校學生工作部另行發布;“國防科工單位補償計劃”推免生的推薦條件以國防科技大學接收“國防科工單位補償計劃”推免生攻讀2021年碩士研究生要求為準,具體通知另行發布。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内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五、工作安排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的推免生遴選工作将于即日啟動。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3《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工作日程表》,請各學院按進度做好相應工作安排。
2.各學院按照本通知和《管理辦法》要求,将學生本科階段的學業綜合成績作為推免工作最基礎的遴選指标,組織符合“常規推薦”條件的學生開展相關考核,考核采取差額形式,但不得專門組織遴選推免生的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等),各學院在120%-150%之間自主确定考核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通過考核最終确定正式推薦人選。
3.各學院按推薦名額确定本單位推免生最終名單并報送學校。學院推免生名單由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全校推免生名單由學校教務處公示。公示期滿,學校将最終推薦名單上報至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由吉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向教育部備案。
4.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注冊平台、信息公開平台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我校所有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确認、報考錄取以及信息公開、備案等相關工作均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
六、有關要求
1.根據本通知和《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各學院須制定學院2020年推免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且不得與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沖突。方案及細則須報教務處審核。
2.各學院要将本單位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監督小組成員名單、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工作程序、學生成績、專業排名、學生申訴渠道等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師生的監督。在推免工作過程中,要堅持做到程序規範、過程公開、結果公示,以保證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
3.為了保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并體現管理權限下移的原則,學校不組織統一的推薦考核工作,由學院或學部組織實施。
4.學校鼓勵學生在不同學科間流動,推動“複合型”人才培養。學院要在各自推免生名額内劃撥出适當的指标,用于本院學生跨學科推薦。學院要創造條件鼓勵符合推免生條件的學生申請跨學科推薦,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學生正當的跨學科申請。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6.各學院要嚴格按照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研究生遴選工作日程安排,組織被推薦學生認真填寫“推免生數據”。各學院教學秘書須詳細閱讀附件4《2020年推免生名單數據庫表結構》,填寫推免數據庫,其中有關學生的身份信息必須與學信網上信息一緻,成績信息務必填寫正确,學院代碼、專業代碼等請登錄招生辦主頁(網址:http://zsb.jlu.edu.cn)查詢。
7.各學院教學管理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做好各項工作及政策的解釋工作。
附件:
1.《吉林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校發〔2020〕171号)
2.《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名額分配表》
3.《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遴選工作日程表》
4.《2021年推免生名單數據庫表結構》及填表說明
教 務 處
2020年9月18日